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,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,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水平。根据《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茂名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茂府规〔2022〕8号),自2022年8月1日起,调整职工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统筹政策。请您注意以下政策解读和指引。
1、此项重大惠民政策覆盖人群是?
茂名市内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员。
2、职工可以享受怎样的普通门诊待遇?
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5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1732元(每年12月由医保局公布下一年度限额标准),无起付线,医保政策范围内在职人员报销50%,退休人员报销55%。
3、如何才能享受此项政策报销?
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我院外科楼(5号楼1楼)大厅办理选点业务,在我院门诊可以直接联网结算报销,未定点则不能在我院享受普通门诊报销(选定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,因居住地变更选点需前往医保中心窗口办理)
医保股咨询电话:0668-55033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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